4月10日中午,浙江省宁波市疾控中心发布通报,在宁波本轮疫情中发生一起疑似因气溶胶传播导致感染的事件:
某确诊病例乘坐自驾车
进入某地下停车场(开车窗、未戴口罩)
同时间段内另有2位续发病例
在该停车场内停留且未佩戴口罩
存在气溶胶传播导致感染的可能性
由于奥密克戎变异株的传播力增强,感染后无症状或症状相对较轻,导致其隐匿性极强,且存在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性,为此,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切记做好个人防护。
出门必规范佩戴口罩:
①所有室内场所,特别是厢式电梯、洗手间等密闭空间,务必佩戴口罩!
②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、网约车、他人车辆或自驾车时,以及抵达停车场时,均需佩戴口罩!
③在室外场所,包括有其他人员的露天广场、剧场、公园等室外场所时,也需佩戴口罩!
规范佩戴口罩方法:
戴口罩时,要分清口罩的内外、上下,要将口罩折面完全展开,将嘴、鼻、下颌完全包住,然后压紧鼻夹,使口罩与面部完全贴合。
摘戴口罩时,以下细节也请注意:
①请勿摘下口罩随地吐痰,请勿在公共场所吸烟,咳嗽、打喷嚏时务必注意:请避开他人,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;
②摘口罩后、戴口罩前请保持手卫生。
责编:曹丽娟
来源:宁波疾控、宁波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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